最近被告知要去辦「良民證」???

頭上出現三條線.....

???良民證是什麼啦!要去哪裡辦呢?什麼這麼麻煩.....

 

上星期就去板橋辦理,

事前沒上網做功課,管它3721的,

直接帶著身份證跟相片,

就衝去辦了,

還背一個小孩,

累死了。

 

走到警察局的門口,

還有點怕怕的.....

一生中都還沒進到警察局,

會遇到老大、還是......

真恐怖~~~~~

 

其實,警察局沒有想像中的可怕啦!

門口的警察伯伯還蠻客氣的,

遠遠的就走過來問候,

指引妳到那裡辦理,

進去的感覺「有點像...一般公家機關,沒有特別恐怖」,

辦理的人員也很和藹可親,客客氣氣的,

要離開時,看妹妹可愛,還拿了2顆糖果給妹妹.....

 

 

總而言之,如果是本人親辦的話,

只要帶身份證、100元即可,

等2個工作天左右(總局),

就可以帶收據去取件了。

20130913  

 

 

今天取件後,才上網查了一下,

附上:新北市警察局的資料提供給大家參考。

 

 

新北市政府處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標準作業程序

((民)警外事 01】

壹、目的:發予個人刑事紀錄證明之依據。

貳、相關法令及規定:

一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。

二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。

叁、民眾應備證件、書表、表單、附件: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【()表一】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 身分證明文件(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或一個月內戶籍謄本(經民眾同意後,得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),外國人請檢附護照正影本或外僑居留證正影本)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 證明書費用新臺幣100元,海外郵寄申請者檢附6元美金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 申請人為未成年者,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。

六、          新北市政府查調戶籍資料申請授權書【(民)表二】。

肆、內政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、附件:略。

伍、名詞解釋:

   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: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三條之規定,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、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做成之紀錄證明。

陸、其他:

    一、民眾採取網路申請可至下列網址進行申請:

     (一)警政署E網通:http://eli.npa.gov.tw/E7WebO/index01.jsp

     (二)本局網路E櫃檯:https://e-service.ntpc.gov.tw/hypage.cgi?HYPAGE=default/index_1.htm&clsid0=1&clsid1=14

    二、本項業務承辦人需登錄警政知識聯網http://km.eportal.npa.gov.tw/,並先行申請相關權限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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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ndy6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