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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嬰兒的手腳能自由地活動,就會做出各種各樣的「淘氣」事兒。在嬰兒看來,「什麼都想做」,是為了驗證自己的能力。其中有給大人的生活帶來麻煩的「淘氣」,也有令大人高興的行為而使大人喜笑顏開。可對嬰兒來說,哪一種事情都是相同的,都是「嘗試」,大人喜歡與否,他並不知道。 

 

嬰兒做了大人不喜歡的事情時,並不是可以放任不管。如吃飯的時候,因笨拙而把咖啡杯弄翻了,這不是嬰兒故意做的,而要怪母親不應該把咖啡放在嬰兒能弄翻的地方。但是,在嬰兒吧手中拿著吃的麵包扔到桌子的下面時,就應該讓嬰兒意識到這是大人不喜歡的行為。最初做的時候,要稍微繃著臉、瞪著眼睛對他說:「幹什麼呢?」過一會兒,他還想再次扔時,就要預防性地說:「不可以!」這樣嬰兒就會意識到這樣的事情是母親不喜歡的事情。

當嬰兒停止扔麵包的時候,要適時表揚他:「真是好孩子。」對於嬰兒來說,好壞的區別在於母親的臉色是高興還是生氣。

認為剛過10個月的嬰兒還不知道什麼是好、什麼是壞,因此不管嬰兒做什麼都不制止而放任不管,這是不對的。現在有的母親,無論嬰兒做什麼都不批評,而說「說他也沒有用」,這是因為在應該批評孩子的時候而沒批評的緣故。最好能讓嬰兒早些知道,在行為方面,那些是母親喜歡的,那些是母親不喜歡的。對於母親的感情變化,嬰兒從很小就很敏感。雖然嬰兒還不能判斷什麼是好壞,但母親是高興、還是生氣,10個月的嬰兒已經能感覺到了。如果嬰兒認為母親對自己絕對不會發脾氣,就會自信地利用母愛,這樣一來,覺得這次的批評只不過是一種表演罷了,從而使母親說的話沒有效了。

嬰兒常在吃飯時故意把勺扔到地上讓母親撿,母親撿起來給他,他還扔。嬰兒一邊用「母親生氣了吧」的表情看母親的臉,一邊往地上扔。這是嬰兒在做「母親沒有真生氣,什麼樣的行為讓母親生氣呢」的測試。不能給嬰兒測試的機會。從開始的時候就應該讓嬰兒看到母親的臉是嚴厲的。為了不給嬰兒測試的機會,撿起勺子後,就不再遞給嬰兒。

生氣的樣子也只有偶爾表現出來才能有效。如果總是一副生氣的臉色,嬰兒就會認為母親就是那樣的人。也有的嬰兒總是做不該做的事,對這樣的嬰兒,就只能對某種特定的危險的行為,做重點的批評,其他最重要的是要把他能用來「淘氣」的東西收拾好。

對於嬰兒的「淘氣」行為,嚴厲的制止是可以的,但是體罰就不好了。體罰會導致嬰兒疏遠母親,失去與母親感情上的共鳴。母親高興,嬰兒就高興,因為母親與嬰兒間有這種共鳴,所以嬰兒能體會到母親的喜悅。

 

來源:搜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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