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被告知要去辦「良民證」???
頭上出現三條線.....
???良民證是什麼啦!要去哪裡辦呢?什麼這麼麻煩.....
上星期就去板橋辦理,
事前沒上網做功課,管它3721的,
直接帶著身份證跟相片,
就衝去辦了,
還背一個小孩,
累死了。
走到警察局的門口,
還有點怕怕的.....
一生中都還沒進到警察局,
會遇到老大、還是......
真恐怖~~~~~
其實,警察局沒有想像中的可怕啦!
門口的警察伯伯還蠻客氣的,
遠遠的就走過來問候,
指引妳到那裡辦理,
進去的感覺「有點像...一般公家機關,沒有特別恐怖」,
辦理的人員也很和藹可親,客客氣氣的,
要離開時,看妹妹可愛,還拿了2顆糖果給妹妹.....
總而言之,如果是本人親辦的話,
只要帶身份證、100元即可,
等2個工作天左右(總局),
就可以帶收據去取件了。
今天取件後,才上網查了一下,
附上:新北市警察局的資料提供給大家參考。
新北市政府處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標準作業程序
【((民)警外事 01】
壹、目的:發予個人刑事紀錄證明之依據。
貳、相關法令及規定:
一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。
二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。
叁、民眾應備證件、書表、表單、附件:
一、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【(民)表一】。
二、 身分證明文件(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或一個月內戶籍謄本(經民眾同意後,得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),外國人請檢附護照正影本或外僑居留證正影本)。
三、 證明書費用新臺幣100元,海外郵寄申請者檢附6元美金。
四、 申請人為未成年者,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。
五、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。
六、 新北市政府查調戶籍資料申請授權書【(民)表二】。
肆、內政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、附件:略。
伍、名詞解釋:
警察刑事紀錄證明: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三條之規定,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、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做成之紀錄證明。
陸、其他:
一、民眾採取網路申請可至下列網址進行申請:
(一)警政署E網通:http://eli.npa.gov.tw/E7WebO/index01.jsp
(二)本局網路E櫃檯:https://e-service.ntpc.gov.tw/hypage.cgi?HYPAGE=default/index_1.htm&clsid0=1&clsid1=14
二、本項業務承辦人需登錄警政知識聯網http://km.eportal.npa.gov.tw/,並先行申請相關權限。